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这三个概念会计人员不会陌生。从字面看,这三个名词有一个共同的字眼“折”。的确,这是三者的共同点,都是销售方在商品定价的基础上,做出一点价格上的让步。同样是让步,在开票和纳税的处理也不尽相同,你猜哪种打折让对企业纳税最有利呢?
一批商品定价116000元(含增值税16000元),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均为95%的情况下,收入、开票金额、增值税见下表:
如上例,对销售方而言,销售折让和销售折扣处理方式一致,税负也一致。
采用现金折扣时,收入100000元,销项税16000元,计入“财务费用——现金折扣”的5800元。
我们通过下面的表格对比一下税负:
这么算下来,采用销售折扣比采用现金折扣可少交增值税800元,少交附加税96元,需多交所得税224元。但利润要会多896元哦!
通过以上分析,站在公司经营所得的角度来分析,销售折扣更有利于企业纳税。
当然,如果从营销学的角度,需要考虑消费者的心理、促销政策对销量的影响等综合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