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咨询热线:18906057588

服务咨询热线:0592-5173808

合作伙伴商务:18906057588

T系列中小企业管理软件

用友ERP系列软件

致远OA协同管理软件

用友好会计&易代账

用友G系列政务管理软件

用友政务GRP-U8

用友政务U8

行政事业单位

政府事业单位

更多信息化解决方案

  • 首页
  • >>
  • 新闻
  • >>
  • 【财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官方解答

【财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官方解答

时间: 2018-11-01 11:06:01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财税〔201864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财税〔201899号)。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科技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同志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1、问: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如何计算?

  答:财税〔201864号文件明确,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2、问: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由委托方到科技部门进行登记,而委托境内研发是要求受托方登记,为什么两者不保持统一呢?

  答:由于受托方一般是享受增值税等其他税种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科技部门为便于管理、统计,避免双重登记,因此明确发生委托境内研发活动的,由受托方到科技部门进行登记。

  而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的受托方在国外,不受我国相关法律管辖,要求受托方登记不具有操作性,因此财税〔201864号文件对此进行了调整,将登记方由受托方调整至委托方,以保证委托方能顺利享受政策。

  3、问: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后,在享受优惠的研发费用口径和管理要求方面有何规定?

  答:财税〔201899号文件主要是提高了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关于享受优惠的研发费用口径和管理要求,仍按照财税〔2015119号、财税〔20186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合作伙伴连接: 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用友软件 厦门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会计网 金万维互联网平台 致远协同OA 用友政务
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6号502| 产品专线:0592-5173808 | 服务专线:0592-5764001 5764002闽ICP备14009865号-1
电子秤遥控器地磅控制器地磅遥控器无线地磅遥控器电子地磅遥控器地磅遥控器地磅控制器地磅遥控器摄像头干扰器摄像头屏蔽器摄像头屏蔽器摄像头干扰器监控干扰器地磅遥控器监控屏蔽器摄像头干扰器监控屏蔽器摄像头屏蔽器水果机遥控器捕鱼机遥控器沈阳监控安装沈阳摄像头安装沈阳网络布线摄像头干扰器监控屏蔽器摄像头屏蔽器电子地磅遥控器无线地磅遥控器地磅遥控器监控干扰器监控屏蔽器GPS干扰器水果机定位器水果机遥控器升降杆遥控器监控摄像头干扰器摄像头干扰器监控干扰器 水果机定位器水果机遥控器捕鱼机遥控器摄像头干扰器监控屏蔽器摄像头屏蔽器水果机定位器水果机遥控器万能水果机遥控器水果机定位器水果机遥控器万能水果机遥控器水果机定位器水果机遥控器万能捕鱼机遥控器摄像头干扰器监控屏蔽器摄像头屏蔽器摄像头干扰器监控屏蔽器摄像头屏蔽器密码锁解码器电子锁干扰器指纹锁解码器密码锁干扰器电子锁解码器指纹锁干扰器
在线客服